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融资性贸易的常见交易模式
作者: 本站 来源: 本站 时间:2022年11月30日 字体:[] 留言
  融资性贸易主要有两种类型:一是非循环融资性贸易,二是循环融资性贸易。两种模式的主要区别在于整个交易是否存在闭合,具体如下:
  (一)非循环融资性贸易

  非循环融资性贸易的融资形式由来已久,一直是钢贸、煤贸等大宗商品贸易领域广泛采取的融资贸易形式。在非循环融资性贸易中,存在货物流转的过程。买卖双方有实际货物交付,买方具有真实的买货需求及意图,但是因为资金紧张而无法直接从卖方购买货物。于是,买方为了获取货物,通过第三方向卖方购货,之后买方再向第三方购买该批货品,而在第二个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易价款,往往是在第一个买卖合同交易价款的基础上加收利息等资金使用费。非循环融资性贸易的交易模式如下两图所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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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备注:非循环融资性贸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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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备注:非循环融资性贸易——合同、款项、发票及货物
  在非循环融资性贸易中,各方多签署买卖合同进行相关融资性贸易,因而往往纠纷的案由多为买卖合同纠纷。并且,纠纷的起因也较为单一,即买方无法按期支付货款,致使整个资金链条断裂,第三人(即托盘方,实际出资方)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  (二)循环融资性贸易

  循环融资性贸易与非循环融资性贸易不同,各方当事人往往都没有真实的买卖意图,且各方均明知“名为买卖、实为借贷”的交易性质,很多情况下并不存在实际货物。循环融资性贸易的交易模式如下两图所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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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备注:循环融资性贸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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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备注:循环融资性贸易——合同、款项、发票及货物
  在循环融资性贸易中,多个买卖合同除了价款外,在标的物类型、数量、质量等方面往往均一致,并且融资方低卖高买,从形式上看一直在从事亏本生意,但是实质上是通过这种方式支付借款利息。纠纷的起因亦通常是融资方资金链断裂,导致无法继续循环签署合同、归还资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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